
根据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文化部组织评定,实行自下而上评选和动态管理,每届三年,届满后重新评选命名,并由文化部颁发证书和标牌。
“出门三五里,处处黄梅声”。我县是黄梅戏的发源地,黄梅戏艺术渊远流长,底蕴丰厚,全县现仍有民间黄梅戏班社几十家,长年活跃在基层,素有“戏曲之乡”之美誉。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间黄梅戏艺术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倾力扶持民间黄梅戏班社,搭建发展平台,着力提升具有怀宁地域特色的黄梅戏艺术知名度和影响力,精心打造传统文化品牌,大力丰富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了黄梅戏艺术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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