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怀宁四家医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5-01-13 00:00:00   浏览:
     日前,县卫生局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了《怀宁县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1月起在县医院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月山镇中心卫生院、黄龙镇中心卫生院、黄墩镇卫生院等四家医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新模式,以简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为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
    “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类,一是我县新农合参合居民;二是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的“三无”病人;三是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救治措施的患者。上述人员就诊住院时,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只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核对身份信息,并与医院签订“先住院后付费”服务协议书,出院结算时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即可。对需长期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分期付款。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今后不再享受该项服务的优惠政策,并列入新农合参合黑名单,同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费。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受伤致病,或自杀自残、酗酒吸毒,以及未参加新农合和门诊就诊患者不在此项服务范围之内。
     为做好“先住院后付费”的有关工作,县卫生局要求各试点医院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根据病情告知患者及家属大体的住院总费用,每天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临近出院前1-2天,床位医生、护士应预先与新农合结算科室联系,明确患者个人承担的大致费用并及时告知,以备患者及家属筹款结账。同时,对不能享受该服务模式的患者,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医院看病就医环境安稳。
    据了解,我县将于今年4月完成四家医院“先住院后付费”试点工作,待总结评估、完善实施方案及措施后,将适时在县级医院所有科室及乡镇卫生院逐步推行此项工作。
上一篇:省纪委信访室领导来怀调研信访工作     下一篇:怀宁推行村(社区)干部集中办公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