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全省各地各单位深入挖掘当地历史、传统文化、红色旅游资源中蕴含的廉政题材,开展了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建立了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了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为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检查验收,决定命名滁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等6个单位为第五批“廉政教育基地”,安徽省众城集团等10个单位为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标兵”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等129个单位为第六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廉政教育基地(6个):滁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来安县反腐倡廉教育馆、天长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寿县中共安徽第一面党旗纪念园、芜湖县廉政教育基地、歙县徽州府衙
廉政文化建设标兵(10个):安徽省众城集团、阜南县地税局、淮南市大唐洛河发电厂、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东苑社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杨梅山社区、淮南矿业集团潘一矿
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55个):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察局、淮北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人民政府、蒙城县庄周办事处、灵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萧县人民检察院、蚌埠市高新区管委会、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阜阳市气象局、阜阳市颍东区地方税务局、太和县地方税务局、淮南市潘集区卫生局、滁州市公安局、全椒县公安局、凤阳县地方税务局、定远县国家税务局、霍山县地方税务局、武警六安市开发区消防大队、舒城县气象局、舒城县人民法院、舒城县地方税务局、寿县国家税务局、寿县人民检察院、六安市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当涂县国家税务局、无为县国家税务局、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南陵县国家税务局、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旌德县地方税务局、铜陵市气象局、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山派出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青阳县人民法院、池州市贵池区国家税务局、太湖县人民法院、宿松县国家税务局、望江县人民法院、长江安庆航道管理处、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郎溪县气象局、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徽省安庆监狱、安徽省蜀山监狱、安徽省防雷中心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