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职责,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跟进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综合监督单位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通过参加整改专题会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不漏项,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导,有效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改到位;二是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建章立制,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做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形成抓整改的常态化、长效性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三是针对反馈问题,纪检监察组强化整改督查,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4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下一步,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督促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双向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