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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11 18:03:47   浏览: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11日至10月下旬,对怀宁县公岭镇党委开展巡察并同时延伸巡察公岭镇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怀宁县公岭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村(社区)两委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巡察公岭镇党委: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了解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尤其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推动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二)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以及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发现在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管理农村“三资”、党群干群关系以及民生领域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开展基层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公岭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村(社区)两委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公岭镇政府一楼信访办;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怀宁县公岭镇政府办公楼大门口及各村村部门口;

(三)举报电话:13966911152;

(四)电子邮箱:hnxxwdexcz@163.com。

受理信访接访和电话的时间均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怀宁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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