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县法院建立监察、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对执行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一案双查”,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监察、执行联席会议由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和执行局共同组成,通过调卷审查、系统检查、听取当事人意见、内部谈话等方式,重点对执行案件是否存在违法执行或者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弄虚作假等情形;对执行干警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办案纪律与作风建设规定问题以及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是否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一案双查”。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