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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 安庆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4 17:55:27   浏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

——在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1日)

华 克 思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要求,总结我市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魏晓明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实施《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安庆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持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作风建设、反腐败、巡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市几大班子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实施“阳光工程654”行动,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一)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级抓一级,制定出台《安庆市落实“两个责任”报告谈话制度》,市县两级组织46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扎实开展约谈函询、责任考核等工作,各级纪委定期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压力有效传导。

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安庆市“四类问责”工作规程》,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太湖县徐桥镇桥东村党员何某政治信仰丧失、出家、自修寺庙从事迷信活动,被开除党籍;潜山县扶贫办原纪检组长张某、科技局副主任科员葛某违规因私出国(境),被严肃查处。全市共问责党组织5个、党员干部76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7人,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协助市委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出台《安庆市开展“四风”暗访行动方案》、《安庆市作风建设通报曝光工作规定》,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市县两级组织明察暗访128批次。开展公款吃喝、隐秘聚会、“酒桌办公”、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检查。查处宿松县许岭镇原党委副书记石某等人执行公务期间违规饮酒、对抗组织审查,望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万某工作日午餐饮酒,太湖县百里镇中心学校校长王某等人违规发放补助,岳西县广电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华某违规收受礼品、领取福利补贴、接受特定关系人安排旅游等问题。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6起,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1人,其中县级干部17人,通报曝光87起192人。

以“不落实之事”查找“不落实之人”。聚焦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严格问责追责。建立脱贫攻坚月督查制度,整改问题141个,问责4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建立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及时问责,受理移交问题线索21件,问责9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

(三)全面推进巡察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巡察制度改革,组建市县两级巡察办和巡察组,建立486人的人才库。出台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全覆盖方案和“1+4”工作规则,为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

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市本级开展两轮对10个市直单位和10个高配副县级乡镇的常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258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5个。开展党的建设暨信访维稳专项督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排查重点领域隐患风险,组织突出问题整改,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市县联动。高起点推进县(市、区)巡察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共巡察党组织85个,发现问题1043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61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和支持省委巡视组工作,制定巡视反馈问题的市级层面整改清单,督促被巡视单位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九届、十届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目前已立案23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8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

(四)持续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六大纪律”开展纪律审查,注重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对如实说明并提供证据材料的予以采信。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070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3816人次,占处理总数的93.7%。

牵头组织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以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等案件为鉴,通过现场教育、专家授课、集中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环节,增强党员干部“四个定力”。梳理谈话函询情况,督促66名受到市纪委谈话函询和问责的市管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查。

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市县两级纪委共对1864名拟任人选提出把关意见,对拟任的3名市管干部、5名县管干部分别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共对1099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步推荐人选提出把关意见,对24人提出不宜提名意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纪律。

强化纪律教育。建成网站、手机站、微博、微信“四位一体”的新媒体传播平台,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廉政知识、家风家规的宣传教育。拍摄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底线失守的代价》,编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印发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办“宜城清风-家规、家训、家风”廉政文化展,建成27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启动王步文故居廉政教育基地建设。

(五)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809件、同比增长12.6%;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86件、增长7.8%;新立案1491件;结案16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50人,涉及县级干部31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同时对941件不实举报予以澄清。市纪委配合省纪委查处宜秀区委原书记李顺琪,立案查处桐城市政协原主席徐家涛、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张金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聚焦扶贫、涉农等领域,严肃查处对惠农资金、扶贫资金雁过拔毛、截留私分、侵占挪用、骗取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挂牌一批、督办一批、自办一批等方式,查处桐城市龙腾街道兴元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某私存土地补偿款,怀宁县雷埠乡雷埠村主任陈某虚报油菜补贴,怀宁县秀山乡司马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胡某截留危房改造补助金等问题。全年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0起,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8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52人。

(六)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统筹安排编制和人员,科学设置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市本级设立派驻纪检组25个、核定编制123个,分别较改革前机构减少17个、编制增加58个。县(市、区)共设立派驻纪检组102个,其中综合派驻占73.5%,市县两级均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县两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改革试点的“施工队长”,市县两级纪委履行专责、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推动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县两级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监委主任选举、监委成员任命、监委挂牌运行等各项任务。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148名,转隶人员127人。改革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内设监督执纪部门人员编制数分别占编制总数的70.2%和65%。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员业务培训。

在市纪委机关开展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改革试点,健全问题线索的移送与处置流程,积极构建内部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

(七)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宣讲、大落实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上党课、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选派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培训和市纪委专题培训750余人次,开设机关“法律夜校”。

着力严防“灯下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安庆市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权力分级行使规范》,组织纪委班子成员接受纪委委员评议活动。实施严防灯下黑“五个一”行动,制定实施《安庆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双十”禁令》,重新聘任20名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办结问题线索46件,立案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彰显正人先正己的庄严承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坚定性不强;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走过场”;“四风”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市本级问题线索处置压力较大,部分县(市、区)纪委案件查办力度较弱;派驻纪检组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一些纪检组没有落实报告制度;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极个别的甚至以权谋私、执纪违纪。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四个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今年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要持之以恒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四是要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发挥好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行为;严肃问责意识形态责任制不落实,对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严肃问责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说明谈话函询的行为;严肃问责“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落实不严肃、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对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紧盯“七个有之”的问题,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搞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的人和事;坚决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行为;坚决查处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问题。

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建立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判制度,系统掌握所辖地区、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从选人用人、权力运行、干部廉洁、群众评价等方面分析研判,针对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与时俱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侵蚀。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立党政问责决定、谈话函询情况及时入档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提拔任用、代表委员推荐提名、个人和单位评先评优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办法,实现与廉政档案、信访反映、查核信息无缝对接。今年突出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提名人选审核把关,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明换届纪律,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二)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组织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进整改为途径,以追责问责为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脱贫攻坚、重大任务落实、信访维稳、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在脱贫攻坚中,包保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服务群众冷硬横推、群众反映强烈,不能按要求完成脱贫任务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在重大任务落实、信访维稳、污染防治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挂帅不亲征、回避矛盾,工作作风漂浮、履职不到位, “在岗不在干”“在干不在行”、庸懒无为,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责任上推下卸,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任务不完成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市纪委、县(市、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责任部门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调度制度,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需要市委、市政府调度的,由市纪委提请调度。建立作风建设投诉24小时受理48小时响应机制,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及时整改落实。

切实用好问责利器。对工作不落实的,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问责,既问责直接责任人,也问责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既问责党员干部,也对党组织进行问责。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重大影响、重大损失,涉嫌失职渎职的,坚决查处、坚决惩治。

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四风”新表现的分析研判,常态化组织“四风”明察暗访。在查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保持恒心和韧劲,坚持节庆假日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坚持重点领域督查与“回头看”相结合,做到露头就打、寸步不让,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感情。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持续落实扶贫结对、信访接待、网络问政、常态化走访群众等工作,增强群众观念,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作为监督重点,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敷衍了事的干部坚决查处,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明确巡察任务。市本级今年至少组织3个批次、对3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同时,对重点问题、重点单位适时开展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党委也要切实加大巡察力度,做到市县联动、形成合力。探索开展县(市、区)交叉巡察。

明确巡察重点。聚焦党的领导,重点检查“四个意识”落实、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情况;聚焦党的建设,重点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等情况,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强化巡察结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定期对账,实行整改销号、办结销号。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的,对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绝不允许出现被巡察过的单位仍然埋有“定时炸弹”。市委巡察办要对各县(市、区)巡察工作开展评估,对巡察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追究县(市、区)党委和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又信任爱护干部,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用好谈心谈话这个手段,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加强分类处置,对问题线索不具体、违纪情节轻微的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把问题说清楚,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注重把握执纪标准,防止出现“四种形态”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同时,督促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既要严肃查处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也要对侮辱诽谤、恶意陷害他人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凡查结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要求违纪违法人员书写忏悔书,并编制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党史作为干部培训、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让党员干部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建设一批政治教育基地,建成王步文故居等示范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

(五)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见底”行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问题线索处置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对巡视反馈、巡察发现、群众举报、审计监督、执法检查、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建档管理、建账销号,实行一月一调度,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实现当年移交当年“清零”,其他问题线索处理快速高效,防止出现问题线索大量积压现象。

实施“拍蝇”行动。对在群众身边嗡嗡乱飞的“苍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坚决予以打击、坚决予以惩治。坚持市县联动,突出扶贫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市纪委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对问题线索集中交办、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定期调度,各县(市、区)纪委作为“拍蝇”行动的实施主体,切实做到快查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把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建立问题线索的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严肃查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涉黑问题严重以及扫黑除恶不力地区、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六)继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建立党统一指挥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市县联动,把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优化调查流程,制定实施《安庆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安庆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着力增强监督合力。建立重大案件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加强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县(市、区)纪委要把加强同级监督摆在突出位置,重点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市委“456”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切实履行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工作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不得参与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紧紧盯住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承担的党建任务和发展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巡察办和巡察组要紧盯被巡察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做到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对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该履行的职责而未履行到位的、该发现的问题而未发现的、该处置的问题而未处置到位的、该报告的事项而未报告的,坚决实行追责问责,既处理直接责任人,也处理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

(一)切实做到信念过硬。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践行“红船精神”,积极传承红色文化,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中。

(二)切实做到政治过硬。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忠诚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工作、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切实做到责任过硬。坚守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敢于得罪人”的意识,铁面执纪,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四)切实做到能力过硬。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邀请专家、领导授课,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培训,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纪委机关跟班学习。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经验交流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进课堂、上讲台、到一线,着力提升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

(五)切实做到作风过硬。市纪委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执行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全流程请示报告制度,构建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相对分离、相互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深化严防灯下黑“五个一”行动,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安庆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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