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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22 16:05:54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部门整改推进调度会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逐条落实落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制定并修订完善制度1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应知应会有差距问题。

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学习,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2.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根据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安排好中心组学习内容。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专列“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召开总支委会议,并要求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围绕“悟初心、担使命”主题开展研讨。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开展党建各项活动。

4.针对党组议事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县办公室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办文办会能力的提升。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怀城管〔2018〕51号文件,规范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记录。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作自我批评。二是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三是修订完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度》。

6.针对落实机构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分工文件及股室人事安排已落实整改。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制定相关制度3条,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1条。三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补齐空编人数。

7.针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依据《怀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试行)》落实监管制度,规范考核标准。二是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兑现考核,规范费用结算。三是金沙田公司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已达到最低定额标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针对制度订立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形式化问题。

一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二是分管负责同志针对2020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加强审核把关并已按文件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10.针对发文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收发文管理制度》,要求各经办人、各领导严格执行公文办理流程,分管负责同志对发文稿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二是对有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执纪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执纪工作有短板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同志在会上作自我批评。

12.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并通过《怀宁县城管局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

13.针对落实群众诉求有偏差问题。

一是执法大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政策理论,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二是执法大队大队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广告牌安置影响居民生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具体经办人作检讨发言。

14.针对日常监管有缺失问题。

一是依据《怀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试行)》,落实好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二是黄梅桥等处垃圾箱损坏已更换,河道漂浮垃圾已清理;落实定时投放垃圾规定;河滨路旁石像倒塌已修复。三是对清洁人员和驾驶员落实岗位日常培训。

15.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怀宁县城管局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公务接待纪律,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将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建议数下达给市政处和园林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落实。 三是组织局办公室、各单位负责接待、财务工作人员学习公务接待文件。

16.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单位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程序。二是局财务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超报多报的差旅费已责令出差人员全部退回。

17.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怀宁县城管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二是对所涉及的结算依据进行了核查,摸清相关情况。三是加强各单位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学习,规范费用报批和结算流程,切实把好审批关。

18.针对列支相关费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怀宁县城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三是经核实,石镜乡美丽乡村、结对共建村资金已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针对2020年扶贫支出均附有集体决策依据。四是县公警大队就车辆维修费报销结算情况进行了说明,今后车辆费用报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口径由县公安局支付。

19.针对违规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规范财务支出。二是局财务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县城管局2020年职工体检费用已按规定规范列支。

20.针对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分管负责同志在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已制定《怀宁县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管理。三是园林处负责人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1.针对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

一是取消自设“小额库”,此项目后已没有以自设的“小额库”摸球确定施工方。二是市政处正在积极探索限额以下工程发包方式,工程发包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在后期项目发包过程中,将零星工程集体打包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四是此工程项目已按规定要求落实整改。

22.针对工程项目违规转包问题。

一是市政处已制定考核办法,严格按要求对被转包单位后期运维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根据考核办法对维护单位进行考核,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履约成效。三是经核实,该项目转让是根据原合同约定,原甲乙双方和维护单位签定的三方协议,明确了权利义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23.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已刻制环卫、月山支部公章。二是召开总支委会议,各支部书记参会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4.针对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现已取消自设“小额库”,工程项目严格按程序和规定进行招投标。

25.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按上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县办公室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办文办会能力的提升。三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办文办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完整记录。

26.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城管局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三是总支书记、机关、大队、月山支部书记均在会上作自我批评。

2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县直机关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二是各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对2021年度党员党费进行分类测算,并报局总支汇总上报工委审核。三是各支部2020年下半年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8.针对党员活动开展不实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了《怀宁县城管局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和党员活动日有关制度,规范开展活动。二是各支部制定党员政治生日名册,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好党员政治生日制度。三是园林支部确定党员活动日为每月5号,其他支部均定为每月10号,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党员活动日计划。四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列出2021年度承诺事项,履行党员义务。

29.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二是各支部组织党建业务人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各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共组织7人开展了谈话,并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规范建立2020年度党内信息台账,做好纸质档案留存。四是执法大队支部在支委会议上对具体党建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与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提升,促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12319;

邮政地址:高河镇育儿路143号;电子邮箱:5642179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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