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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 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3-25 16:18:43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履职尽责不够有力。

(1)针对“综合执法工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已将案件处理卷宗完善归档。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由于疫情和迁坟原因造成石牌A标工期耽误,施工单位向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出具报告,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按照监理等单位的意见,同意延期90天。二是由于在巡察期间工程验收材料送审而未能及时提供,现已补充到位。三是明确项目职责分工、压实岗位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项目指导督导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印发交办清单督促乡镇对照问题立行立改,集中开展一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二是印发《怀宁县人居环境整治督导评估办法》督促乡镇、村抓好村庄整治长效管护,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维护,严防反弹。三是印发《怀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领导包保督导工作方案》加大县级层面督查考核、督导评估力度,将镇村开展长效管护工作成效纳入乡镇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2.针对“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准备工作不充分”问题。

一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制定完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三是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并严格发文审核制度,印发《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公文收发管理制度》。四是种植业管理股、农村社会促进股、渔业管理股已将文件材料补充到位。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3.针对“党章党规等廉政教育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和机关支部出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的相关事宜,组织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事项。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财务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根据安排做好党建方面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扛得不牢。

(1)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对前期的问题再次进行核实。二是鉴于前期违规资金已收回,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2)针对“日常监督存在缺位现象”问题。

一是制定日常监督台账,抓住关键的人和事,抓住关键的时间节点开展监督。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提醒和警诫警示。三是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对照岗位职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针对“‘三公经费’控制不严”问题。

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并印发《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值班考勤、财务支出等方面作出规定,严格落实。

(2)针对“公务出差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追回违规报销的出差补助费。二是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名责任人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3)针对“会议费控制不严”问题。

一是小市农业站对支付2019年9月21日召开的秸秆利用与秋收工作会议餐费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并上墙公开。三是召开会议进行通报。

(4)针对“办公用茶支出过大”问题。

一是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全年消费办公用茶36斤,剩8斤用于2021年办公用茶。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5)针对“违规发放各类补助”问题。

一是对参与现场捕杀人员及节假日值守人员给予的午餐补助费用已全部退回。二是补助劳务派遣司勤人员考勤考核费已退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6. 执行财务规定不严。

(1)针对“资金支付不合规”问题。

一是支付非本单位职工2018年度防火防汛值班费已退回。二是县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支付县农业农村局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慰问费已作出情况说明。

(2)针对“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

一是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支付某酒店会议用餐费已补充附件。二是支付某汽车租赁公司出租车费,已在用车清单上补充签名。三是局机关、雷埠农业站支付办公茶叶领取表已补签领表。四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加大财务管理力度。

(3)针对“票据印章使用不合规”问题。

一是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拨付动物疫情检疫等相关工作经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付乡镇检疫工作经费,收款票据重新加盖印章,并作出说明。二是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对今后的支付方式以合同形式作出规范。三是对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违规开具税票”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会议,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职业农民培训学员交通及参观用车费进行情况说明;相关财务人员加强政策学习,做到规范报销。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怀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三是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

(5)针对“截留非税收入”问题。

一是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存量资金上缴国库。

(6)针对“账实不符”问题。

一是培训直通车洗车采用刷公务卡的方式进行,已补充洗车明细。二是对会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采购、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对专项资金采购的农药项目作出说明,加强采购政策学习。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育儿路办公楼及装修改造等工程款已补录固定资产。二是县农业科技教育中心采购电脑三台已登记入账。三是三桥农业站购置文件柜已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四是加大财务管理业务提升力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针对“议事机制运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改并印发《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落实,同时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针对“民主、组织生活会组织不严密”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记录搜集归档,下一步认真做好记录。二是畜牧兽医中心支部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相互批评。三是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支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完善会议记录。

(2)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严肃”问题。

一是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关于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结果通报》(怀直发〔2021〕5号),取消将该名同志评为四星级党员。二是将星级评定结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9.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短板。

(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该名退休党员2018、2019年党费已重新测算,足额补齐。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测算党费缴费基数,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上交县直机关工委,对党费收缴情况及时公示。

(2)针对“发展党员不严格”问题。

一是县种植业中心支部会完善会议记录内容,补充集体讨论情况。二是机关支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支部补充了入党材料,目前档案材料均报到县直机关工委。

10.针对“持之以恒抓党建工作的韧性不足”问题。

一是补充局机关党委相关报告材料。二是完善机关党委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材料整理及会议记录。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1.针对“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此轮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之后随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材料归档,督促整改工作进行等具体工作。二是修改完善《怀宁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怀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奖补政策,真正体现政策的导向作用。

12.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巡察反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学习情况所出现的问题已作出说明。二是芝麻湖水产养殖场支部加强整改,严格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

(2)针对“混编混岗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根据编制情况及时上报县编办组织人员招录工作,及时补充缺编人员,2021年新进1名公务员与5名事业单位。二是对乡镇农业站人员借调人员通过公开选调予以解决。

(3)针对“培训工作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怀宁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学员培训考勤制度》,规范培训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三桥农业站对公务接待情况已作出说明。二是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支付某酒店餐费已扣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项目验收不到位”问题。

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租赁补助项目、实施种植大户种子补贴项目验收资料已补充完善到位。

13.整改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针对“材料存在雷同抄袭现象”问题。

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材料审核把关。

(2)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已将中心修车、出差、租车费等专项经费列支进行调账。二是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已单独建立项目资金运行台账。三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于2020年4月成立,成立后按时召开支部会。二是将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支部分管领导上党课资料进行归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着眼长效机制建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推动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32301;邮政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292号;电子邮箱:hnxnync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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