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1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怀宁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专项巡察。2023年11月22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怀宁县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巡察意见指出我县3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24个子项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指出重点问题3个。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待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紧扣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追责问责抓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100%;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指出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累计完成绿化补植面积12275.03平方米,清理更换问题苗木2289株,挽回经济损失650864.05元,追责问责22人,建立健全制度15项。
二、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1.持续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
(1)扎实开展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自巡察整改以来,县委常委会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同时,邀请省级专家来怀作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专题辅导培训。二是规范城市绿化协同管理。建立《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协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审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城区绿化发展布局、绿化项目建设计划,协调推进创建目标任务的实施。三是分步推进绿化建设。梳理汇总城区(含经开区)闲置边角地约35亩,控规范围内规划绿化用地222公顷。2023年完成绿地面积建设1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提高0.6%;2024年城区计划建设绿化工程6个,新增绿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提高0.4%。
2.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2)坚持完善绿地系统规划
一是组织召开《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怀宁县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论证研讨会,将重要的滨水绿地及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其他绿地纳入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划定城市绿线面积127公顷,进一步优化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二是全面清除滨河大道(一期)项目杂草、补植枯死苗木,补植乔木468株,二次补植60株。三是完成40个绿化工程项目再排查,对县城稼先公园、振宁路、永丰路等3个项目累计补种乔木163株。四是完成《怀宁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修订完善,在“树种规划”专篇中明确开发利用乡土树种指导评估方案。
(3)规范城市绿地体系建设
一是依据《怀宁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推进洪桥公园(汪洋公园)、独秀大道绿带、稼先路绿带、怀安河绿带、S237防护绿廊、安九铁路防护绿廊等绿地建设。二是推进口袋公园和隔离防护绿地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底完成高河镇政府宿舍、新安路月亮湾、经开区东经二路物通天下南侧、石牌大道横江杆塔等4个口袋公园建设;2024年3月完成高河大河沿河北侧(独秀大道至稼先路段)防护绿地整治及建设,计划新建2个口袋公园。三是坚持乡土树种为主,调整“怀宁县城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建设方案,明确使用三角枫、无患子、栾树、香樟等乡土树种,进一步优化景观树品种。
(4)增强党员干部对城市绿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城市绿化工作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怀宁”主题义务植树活动,500余人次参与志愿服务、下网格活动,实地感悟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强化城市绿化工程管理。2024年3月组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就城市绿化项目规划、建设、移交、养护、执法等环节7个议题进行研究审议,印发《怀宁县园林绿化项目移交工作流程图》。三是推进项目问题整改。补植县石牌大道绿色长廊EPC项目(新山湖公园)苗木309株,问责1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营,全面提升新山湖公园管理水平。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
(5)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
一是定期印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示单》,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统筹运用领导带学、专家辅学和专题培训,各整改责任单位深入学习《城市绿化条例》《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6)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
一是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17个整改责任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深入开展绿化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怀宁县园林绿化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学习,组织举办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基本知识培训、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专题培训等会议,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发现问题的本领。三是针对66个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再排查,查摆并整改问题项目40个。
(二)贯彻落实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5.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7)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一是县城管局组织举办《民法典》《城市绿化条例》等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促进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二是开展绿化专项执法检查2次,发现并处置侵占绿化案件4例,处置私自修剪案例2例。三是开展相关工程项目核查整改,形成整改报告2篇,追缴退款141950元,补植绿化面积9257.03平方米,问责2人。
6.严格规范工程项目预算
(8)强化工程项目预算管理
一是开展超规模预算问题工程项目核查,追回问题资金93666.86元,清退樟树价格差额资金21432.96元,问责2人。二是各相关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关于优化图纸设计,控制价格预算”会议,规范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三是修订《怀宁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强化县财政部门全过程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责任。
7.坚持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9)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
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中央财经委会议精神和安徽省财经委会议精神,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开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招投标领域政策法规学习,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完成2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核查,问责8人,对休闲公园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予以警告。三是开展2023年实施的38个绿化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排查,未发现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8.坚持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程序
(10)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变更相关规定
一是对4个工程项目变更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入核查,问责3人,明确县绿色长廊EPC+O项目变更程序。二是各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怀宁县政府投资城乡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明确工程项目变更相关规定要求,提高绿化工程领域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开展2023年实施的6个绿化工程变更情况自查自纠。
9.强化工程项目管理
(11)严格规范合同管理
一是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核查,问责3人。二是举一反三排查,开展13个绿化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情况自查自纠。
(12)严格规范资料管理
一是完善3个工程项目资料,追缴资金5737.94元。二是组织学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提升业务人员素质水平及资料管理能力。三是建立资料检查机制,制定《怀宁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怀宁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目录汇编》《怀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和履行、工程施工和监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的监管。
10.严把工程项目验收关
(13)严守工程项目验收规范
一是对3个工程项目验收走过场问题深入核查,更换苗木809株,问责2人,处罚监理单位1个。二是严格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明确重点绿化工程项目采取联合验收机制。三是制定《怀宁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怀宁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目录汇编》,规范验收管理机制。
11.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审计决算
(14)强化工程项目审计决算管理
一是开展6个工程项目审计失实问题核查,核实丛生朴树的单价为19693.17元/株,清退金额157949.82元;清退10株5cm香樟起挖和栽植单价差额资金共计299.5元;更换不达标广玉兰4株;核实新山湖公园淤泥转挖造价,完成清退资金118761.50元,问责2人。二是制定《怀宁县审计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管。三是完成后续绿化工程审计1个。
12.坚持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拨付
(15)坚守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流程
一是开展工程项目资金拨付问题核查,清退多付资金61498.26元。县绿色长廊EPC+O项目取得的3%普通发票,经咨询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复,符合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二是县财政局及县属企业均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三是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排查整治,排查项目6个,涉及3个项目共清退资金15185.81元,全覆盖开展财务业务培训。
13.坚持绿化管理及时移交
(16)严格规范绿化管理移交
一是排查应交未交的园林项目,完成11个绿化项目移交。二是完善并落实《怀宁县园林绿化项目移交管理办法》,明确县城管局承担县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移交、管理、执法等环节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建立园林绿化协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建管衔接。
14.坚持绿化工程项目建管并重
(17)创新完善绿化工程项目管养机制
一是完成月山镇公交站景观工程补植乔木17株,县工业园三期28#、32#地块补植苗木170株,县绿色长廊EPC+O项目现场杂草已清理,高河镇新山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补植苗木170株,问责2人。二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强爱绿护绿意识宣传,处理毁绿案件6例。三是建立健全3项巡查制度,开展管养排查2次。
15.严格执行绿化管养考核制度
(18)坚持绿化管养真考实考
一是完成县稼先公园、永宁河公园、黄梅路西段死亡苗木更换补植203株,补植刚竹、洒金珊瑚等518平方米。二是优化完善《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管养考核标准》,制定《管养巡查台账》,注重日常考核;完善绿化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监督。三是严格兑现奖惩,2023年6月份以来绿化管养考核累计扣除养护费用7088元。
(三)贯彻落实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6.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19)强化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
一是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增强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二是完成滨河壹号小区外围绿化问题整改,共补植乔木86株、草坪2500余平方米。三是明确县住建局、县城管局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市政设施及绿化接收管理,县城管局对损坏设施及死亡苗木进行更换维护,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四是强化宗旨意识,落实民生呼应办理机制,及时处置12345热线等平台涉及的绿化问题。
17.强化绿化工程项目管理
(20)完善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机制
一是开展《怀宁县政府投资城乡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学习,明确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要求。二是建立《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协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15个主管部门职责,定期研究绿化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绿化工程建设及管养议题7个,有力有效推进绿化工程项目管理。
18.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1)坚持积极主动靠前监督
一是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组织开展绿化工程领域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县纪委监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严格把关巡察整改质量;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
(22)坚持问题线索快办快结
一是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定期调度推动问题线索办理,及时处置园林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线索15件,书面预警78次。三是严格执行《怀宁县纪检监察系统线索办理工作机制(试行)》,推行“红黄”分类预警督办机制。
(23)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县纪委监委组织乡镇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赴安庆监狱开展警示教育1次;县城管局党组以身边人身边事全覆盖开展专题警示教育4次、上党课1次。二是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园林系统专题研讨会1次,园林系统党组成员、二级机构及股室负责人等20余人就县园林局违纪违法案例研讨发言。三是举一反三,县直30余个单位相继开展“以案示警 以学正风”专题警示教育,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1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4)坚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一是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具体问题深入核查,问责6人。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制度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对15个整改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四是督促国有企业定期召开支委会,对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各项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政治标尺,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二)推动建章立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提炼巡察整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制度规范,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坚持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持续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调度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整改到位。
(四)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促进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促进发展的实效,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到位,加快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62300;邮政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金瓯商务大厦1915室;电子邮箱:hnxcslhgczgb@163.com。
中共怀宁县委
2024年9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