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中共安徽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4-02 12:03:00   浏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5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共安徽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19年8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厅党组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解决的重大政治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切实做到应学尽学、应学立学、学以致用,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不忠诚、“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做得好不好的试金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整改落实。8月6日,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勇同志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8月8日,召开厅党组会议,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勇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8月13日,召开动员会,印发工作方案,向牵头责任处室交办整改任务,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细化分解任务,加强跟踪调度。严格对标对表,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45个问题,经进一步细化分解,梳理了94个具体问题,查找203条症结原因,明确279项整改措施。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10名工作人员,成立3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督查调度机制,定期分析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严格对账销号。

(四)坚持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整改。坚持开门搞整改、上下联动抓整改,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提能力、立规矩、转作风、促落实”、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四个专项行动”。8月底,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四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拉紧责任链条,把责任和压力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让基层干部群众感受到新气象、看到新变化。

(五)强化统筹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一体推进“8+2”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与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与深化“三查三问”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严明整改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和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推进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厅党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17项,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巩固一类工作”的效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力

(1)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立行立改。2019年4月份以来,省级以上民政事业资金均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经厅党组会审定后,商财政厅拨付。对此问题,厅党组多次开展对照检查,特别是在8月29日召开的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主管处室负责同志在支部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也进行了深刻检讨,接受大家监督。11月25日下午,厅领导对厅办公室、规财处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进行严厉批评。三是健全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安徽省民政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三重一大”等12项工作必须经厅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安徽省省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分配流程,明确资金分配未经厅党组会议审定,不得拨付。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2)针对民政事业重要规划实施不力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规划指标。针对“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率低的问题,对相关指标进行了合理修改,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对不够合理的指标予以修改、替换。二是加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力度。2019年8月,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了“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行动”,安排6个工作组赴芜湖、马鞍山、滁州、六安等地督导和调研,推动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45座,覆盖率42.8%,比年初提升了2.8个百分点;乡镇公益性公墓838座,覆盖率67.6%,提升了14.6个百分点,确保2020年可完成规划目标。三是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显著提升。截至10月底,全省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设完成,覆盖率已达100%,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084个,平均覆盖率达72.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建成1842个,平均覆盖率达69.7%,提前实现覆盖率2019年达到60%的目标。

(3)针对推进信息化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问题

一是推进立行立改。5月28日,召开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民政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防止政出多门、分头开发情况。二是推进数据互联互通。目前,已有12类数据通过定期交换、系统整合等方式实现了数据共享。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10月下旬,举办了全省民政信息化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专业人才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积极争取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建设全省民政大数据资源库,实现数据融合,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和水平。

(4)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不及时问题

一是主动担当作为。2019年4月以来,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领导小组会等,研究推动全省民政系统专项斗争开展和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开展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配合省委组织部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566名,督促指导有关地市对换届后进入“两委”班子的36名涉黑涉恶人员进行倒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严厉打击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先后印发了《安徽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方案》《全省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深入调研督导,压实属地责任,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厅领导对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责任处室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省检讨。

3.履行核心职能用力不足

(5)针对存在低保领域漏洞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强化“两不愁” 助力“三保障”中兜底作用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对照政策,全面摸清底数,逐项对账销号,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网。二是深入开展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六安、安庆、芜湖、马鞍山部分县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了暗访。9月18日,从全省抽调64人,对32个省级、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梳理,建立机制,规范管理。三是加大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省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支出共计9547万元,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从民政部、省纪委监委通报和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中,选取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厅网站分批进行了曝光通报。10月下旬,在厅网站开辟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专栏,全面推行全省低保在册人员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严肃追责问责。423起“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克扣侵占”等问题已分别由当地给予处理。

(6)针对全省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水平还不高问题

一是风险隐患大幅下降。部署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活动,截至10月底,累计督查了全省55个县区,实地核查养老机构211个,现场召开推进会13次。对存在安全风险的机构,督促各地严肃整改。截至目前,我省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数从1589处下降到150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机构数从552家下降到70家。截至9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挂牌督办的4家机构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抓好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理。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继续巩固隐患排查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切实提升养老机构防范安全事故能力。四是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7)针对殡葬事业改革推进较为缓慢问题

一是高位推动殡葬事业改革。8月上旬,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省政府副省长张曙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了《全省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各地整治突出问题。7至9月,安排6个工作组深入调研督导;10月,组织全省各市开展交叉互查,对推进任务较重的地区下达了书面督办函,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截至目前,3549座“住宅式”墓地均已整治到位,整治硬化大墓2114座、“活人墓”2261座。三是整肃殡葬市场。印发了《安徽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部门,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服务,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四是提升火化率。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完善遗体火化数据库。

(8)针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自6月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责成裕安区民政局第一时间注销登记民进六安市市直支部。裕安区民政局对原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将其调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岗位。二是举办3期培训班,召开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对市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了基层登记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了社会组织依法按章办会水平。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名称不规范社会组织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依托安徽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全省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名称不规范问题监测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转办。

4.脱贫攻坚不够扎实,措施落实不够到位

(9)针对兜底扶贫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强调研督导和工作指导。国家审计署下达审计意见后,我厅立即整改,并赴怀远、泗县开展了督查。8月12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对照政策,全面摸清底数,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一户不漏一人不落。二是开展深入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以兜严底为切入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兜准底、兜全底、兜实底、兜牢底。三是开展全面排查。9月19日印发通知,部署县级民政部门会同乡镇、村居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四是重点摸排抽查。9月下旬,组织人员对9个市32个县(市、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暗访,涵盖全部国家、省级贫困县。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开展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绩效评价,对部分县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五是深化专项治理。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共排查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74.5万人,共新纳入低保9.8万户、17.1万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5万户、18.8万人。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2万户、3.1万人新纳入低保。

(10)针对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正常开展活动的省级社会组织持续参与脱贫攻坚。2019年以来,75家省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帮扶项目98个,投入资金8400多万元,受益贫困人口达57.1万人。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先后3次分别对17家社会组织给予通报表扬,对3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专项扶贫活动扎实推进。10月18日,组织省电力工程行业协会等9家省级社会组织赴安庆市太湖县开展“走进大别山”扶贫活动。11月8日,组织省瑞民扶贫基金会等3家社会组织,深入颍泉区宋湾村开展扶贫慰问活动。四是督促指导省慈善与社会福利协会开展活动。8月份以来,协会启动了“安徽关爱留守儿童”项目,安排100万元资金在部分县区建立10个“关爱留守儿童之家”,目前已有7家签订协议。安排100万元资金,拟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体。

(11)针对牵头和定点帮扶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积极履行牵头帮扶职能。6月25日,召开了省直八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调度会;7月4日至5日,分管厅领导带队前往阜阳市颍泉区开展专题调研,并结合主题教育在定点帮扶村上党课;7月12日厅党组听取定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省民政厅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方案》;9月16日,召开了省直八家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孙丽芳出席会议并讲话。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省民政厅等八家省直单位定点帮扶颍泉区扶贫工作制度》,着力从定点帮县、驻村帮扶和联系帮户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牵头帮扶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月,为宋湾村协调争取了扶贫大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今年扶贫日,动员全厅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捐10800元,我厅认领项目2个,动员3家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定点帮扶。四是宋湾村产业扶贫项目均已完成。在做好蔬菜大棚和鹿氏菊香专业合作社2个项目基础上,今年福梦农机合作社已为村集体经济分红1.5万元,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力

(12)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省民政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省民政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省民政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内容。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民政工作会议中,对意识形态工作均作出部署要求,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13)针对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10月下旬,省民政厅督导组实地到黄山市民政局、黄山区民政局、黄山区老年公寓督导处置进展情况,并约谈相关人员,督促当地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二是建立处置工作协调机制。由黄山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召集法院、公安、民政、信访等部门召开处置工作协调会,各部门明确职责,做好资金追缴、后续运营、信访维稳等工作。10月17日,黄山区民政局、投资促进局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了与孝为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三是由黄山区民政局引导相关部门及个人向法院申请孝为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对追缴的资产进行依法处置。四是依法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1月,黄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阿根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刑罚。2016年11月,对原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将其调离;今年9月30日,黄山区委负责同志分别同两位原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11月25日下午,厅领导对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五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发现线索及时上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14)针对没有成立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问题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9月24日,召开厅党组会,重新明确了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11月1日,厅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省民政厅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厅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厅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厅党组书记上党课4次,其他党组成员均在所在党支部上党课。8月29日,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和不足71条,提出批评意见13条,制定整改措施52条。三是加强党费规范管理。深入检查在党费中列支职工生日蛋糕卡的问题,将误从党费账目中支出的5.5万元,及时调整到工会账目中。四是深刻反省检讨。11月25日下午,厅领导对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11月26日下午,厅机关党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严厉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力度不大

(15)针对离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有较大差距问题

一是推进社会组织“功能性”党支部试点。印发了《关于在省级社会组织组建“功能性”党组织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将不具备组建实体性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功能性”党组织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共组建了63家“功能性”党支部。二是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9月4日,印发了通知,择优评定10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加强帮助指导,强化示范引领。三是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召开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推进会,派驻第三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举办了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培训班。截至目前,省民政厅直管社会组织已建党组织120家,组建率达到34%,较年初提高了12个百分点。四是加强党员信息化系统建设。启动社会组织智慧党建平台开发建设,畅通党组织关系转进转出通道,促进实时监管。五是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把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章程,并作为登记监管的重要内容和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做到常抓不懈。

8.干部工作存在短板

(16)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把年轻干部培养作为系统性工程,持续在年轻干部“选、育、用、管”上下功夫。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4月份以来,分两批次提拔了厅机关9名正副调研员和12名正副处长,其中70后正处级干部4人、80后副处级干部4人,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目前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37人,其中40岁以下有7人。三是用足用活编制职数。加大考录、遴选力度,从源头上补充新鲜血液。

(17)针对交流轮岗有欠缺问题

一是加大交流轮岗力度。2019年7月,统筹交流轮岗了24名干部,做到了“应轮尽轮”。二是加大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力度。2019年11月,厅属事业单位两名同志分别转调到厅机关工作。三是加强重要岗位轮岗。2019年7月,规财处1名副处长提任调研员交流至养老服务处。四是加强专业型干部培养与引进。鉴于部分专业性岗位人才储备不足,结合所需专业,加大考录、遴选和接收选调生力度,今年专门遴选1名财会专业公务员,拟分配到财务会计岗位。

(18)针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抽查核实。根据10%的规定比例,做好干部个人事项随机抽查;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凡提必核”要求,做好拟提拔对象个人事项重点核查,不断加强干部监督精准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有关规定。今年以来,共抽查核实了30名同志的个人有关事项,占我厅处级干部总数54%,其中27名同志查核结果一致,占比90%;3名同志存在4项漏报事项,金额较小,情节较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政策辅导。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拟在明年初集中填报时,继续按照往年做法,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填报讲解,做到有关规定和要求入脑入心。四是开展诫勉谈话。对此次巡视发现有人瞒报房产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诫勉谈话。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服务民生领域问题

(19)针对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仍有欠缺问题

一是加大调研督促力度。年初,对芜湖市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滞留人员的照料、医治问题挂牌督办,印发整改通知并抄报芜湖市政府,先后6次派出工作组赴芜湖市,督促指导做好当地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截至8月底,芜湖市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能力。6月中旬,举办了救助管理工作培训班,多角度、全方位对参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经办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8月初,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联系督导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进行专门监督。四是开展救助管理问题专项整治。6月,针对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问题,组织工作组赴3个地市专门督导调研,力促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全省协同推进。8月,印发了《全省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由分管厅领导牵头,在全省各地抽调基层救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6个省市联合抽查组,对全省各地进行全覆盖检查。

10.懒政怠政仍然存在

(20)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全面完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统计机制。在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开辟扶贫信息统计栏目,督促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及时、准确填报扶贫数据。2019年以来,75家省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帮扶项目98个,投入资金8400多万元,受益贫困人口达57.1万人。二是重新修订评估报告。对“十三五”中期评估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重新梳理,就相关指标进行了重新统计核对。“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组对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修订。三是对“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杜绝因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数据差异现象,保证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四是深刻反省检讨。11月25日,厅领导对社管局、规财处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严厉批评教育。

(21)针对形成合力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5+X”重点工作任务调度机制,按照《安徽省民政厅督查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更好地推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江淮最美民政人”选树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营造鼓励了广大民政干部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低保人口数据和死亡火化人口定期比对机制。实现了低保信息系统与殡葬系统数据共享,适时开展比对。巡视组指出的2015-2018年以来未清退低保待遇的273人已全部清退。四是及时调整充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部门责任,强化工作配合。五是开展全面排查。9月19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脱保”“错保”等问题。全省共排查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74.5万人,共新纳入低保9.8万户、17.1万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5万户、18.8万人。

11.主动担当不够

(22)针对一些社会组织违规活动长年失管,行政处罚宽松软问题

一是加大行政处罚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依法将304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月份,在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内组织开发了“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两个模块,提升了信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二是公开透明执法。10月15日,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论已在《安徽日报》第10版、第11版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结果将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排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2个。四是深刻反省检讨。11月21日,省社管局召开局务会议,主要负责人深刻检讨,开展自我批评。11月25日,分管厅领导对省社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

(23)针对违规开展评比表彰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已将省青少年艺术培训协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限制该协会原法人发起成立新的社会组织。二是进一步从严控制评比表彰活动。7月份,依法查处省企业品牌促进会违规开展的“安徽省十大商业品牌”等评比表彰活动行为,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三是组织开展抽查审计。10月初,委托第三方抽查审计80家省级社会组织,明确把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情况纳入审计范围。抽查审计工作将于12月中旬结束。四是严肃开展自我批评。11月21日,省社管局召开会议,主要负责人作深刻检讨,开展自我批评,11月25日,分管厅领导对省社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

(24)针对对违规乱建公墓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多次实地调研指导,发函督促整改。滁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琅琊山公墓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琅琊山公墓撤墓还林工作有效解决。滁州市政府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封存了琅琊山公墓,通过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发布封存公告,停止新建及销售,禁止开发新墓区。至8月15日,共拆除未销售的墓穴182个,并恢复植被。三是滁州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新进展。规划城市公益性公墓7座,建成2座、在建1座,已立项的4座年底前全面开工;规划104座农村公益性公墓,86座已建成投入使用。四是深刻反省检讨。11月25日,厅领导对社会事务处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严厉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主体责任履行不实

(25)针对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开展“提能力、立规矩、转作风、促落实”专项行动。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省民政厅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协调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26)针对对业务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坚持厅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三大攻坚战和党的建设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明确社会组织管理局每年至少向厅党组汇报一次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厅党组报告。11月1日,厅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省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及处罚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加大执法与处罚力度,提升执法水平。

(27)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省民政厅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目录,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二是完善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制定了《省民政厅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工作有关规定(实行)》,明确了廉政谈话的类别、谈话范围、适用条件和谈话程序,推动廉政谈话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8)针对违规违纪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往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推深做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编写了违规违纪问题案例选编,在厅办公楼电子大屏长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在重要节点印发廉政通知,推送廉政短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3.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29)针对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查找问题,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主动查找发现问题。二是加大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现场督查、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三是认真梳理分析各类问题成因,查找党组织在问题背后应担负的政治责任,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围绕高质量和精准有效监督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五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督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方式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了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30)针对有的案件初核不了了之问题

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处置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进行梳理排查,对尚未了结的线索开展核查处置,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对近年来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对尚未了结的信访件加大力度跟踪督办。三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

(31)针对有的案件量纪偏轻问题

一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能力水平。二是扎实落实案件审查相关制度,案件移送审理前与省直纪工委充分沟通,及时向省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请示汇报,确保量纪准确适度。三是严格执行省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协助配合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建立健全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质量评查机制。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32)针对年均指标执行率低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财务预决算编制水平。参考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季度编报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预算执行进度的调度,加快指标执行。对于结余资金按照政策申报财政提前收回指标。三是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19年10月底,省民政厅一般公共预算综合支出进度已达97%,在省财政厅社保处对口9个单位中名列第一,本级支出进度76%,在社保处对口9个单位中名列第四。

(33)针对救助资金结存未安排问题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取消该项目2020年预算资金,先行使用结余资金,进一步加快该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中国爱佑基金会等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我省困难家庭白血病患儿政策宣传力度。在省内开展白血病救治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等,定期滚动播放项目宣传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困境白血病患儿。三是提高救助水平。截至2019年11月底,共救助261人,救助金额595.63万元。

(34)针对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费未使用完毕问题

全面梳理各项应结未结款项,加快完成年初拟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截至11月24日,省救灾减灾中心2016年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费指标结转62.5万元,到年底前本项目经费基本使用完毕。

15.财经管理较为混乱

(35)针对违规收费问题

一是依规处置维护费。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出售给站点的投注机变更为租赁性质投注机。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省福彩中心出台了《销售站点建设手册》《福彩星级站点评定标准》,重新修订了《安徽省福彩销售网点管理办法》。三是举一反三。重新对全省站点合同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合同严肃性和合规性;同时对销售网点的资金往来,进行了全面核对。四是深刻反省检讨。11月25日下午,厅领导对福彩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严厉批评教育。福彩中心召开了支委扩大会议,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36)针对彩票经营用房未投入使用,未产生任何效益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13处房产已有8处全面用于彩票销售、民政及福彩公益形象展示;另有芜湖、蚌埠、阜阳、池州、滁州5处房产部分区域用于民政及福彩公益形象展示,主体工程已在建设当中,12月底前陆续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同时,为更好地服务民政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全省现有98个销售厅已完成公益文化展示区布置,增设民政政策宣讲展示台以及民政事业、公益事业成果展示墙。

(37)针对资金管理违规问题

一是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问题进行深入审计调查。二是对违规转入123.83万元资金已要求按原渠道转回省老龄文化交流中心。三是责令省老龄办组织力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老龄交流中心资金进行清算脱钩,清算后资金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四是对省老龄办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教育。

16.乱发津补贴等禁而未绝

(38)针对违规支付职工移动办公流量补助等问题

一是停发厅机关职工移动办公流量补助。自2019年1月起,已不再对干部职工使用移动办公系统进行流量补助。二是停发福彩中心职工手机流量补助。2018年10月起,福彩中心已停止办理移动办公流量包,手机流量补贴费用1.5万元现已全部退回省福彩中心财务账户。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津补贴发放管理机制,做到津贴补贴的发放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39)针对少数厅机关工作人员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

一是积极追缴评审费。按照有关规定,7名工作人员全额清退了违规领取的1.14万元评审费,并对有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省民政厅厅管协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厅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厅管协会违规领取评审费、劳务费等不合理报酬。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厅管协会2013年至2019年财务账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仍有部分机关干部违规领取报酬的情况,目前正在组织清退,上缴廉政账户。

(40)针对省老龄办突击列报费用支出问题

一是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省老龄办虚列支出资金流向和用途进行深入审计调查。二是对已产生的招待费用进行了核实确认,对剩余的招待费34852元,已责令省老龄办追回及时上缴财政国库。三是对未按合同协议履行的宣传事项,责令省老龄办与对方磋商,严格执行合同协定,对不按时履行协议的,及时追回资金上缴国库。四是对省老龄办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

(41)针对厅印刷厂未按规定申报税费等问题

一是将物业办账套撤并至企业总账。2019年起,厅印刷厂房租及代收款项等实行统一核算,严格按规定申报税费。二是补交税费。鉴于厅印刷厂属于福利企业性质,六成以上职工属社会残疾人员,以及企业改制不彻底,退休人员未进入社保,历史包袱重,企业年年亏损等现状,对未申报的税费拟从企业以后年度利润中逐年补缴。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办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对厅印刷厂领导班子和具体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管理能力。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7.整改责任履行不力

(42)针对经商办企业整改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截至2019年4月底,4户企业中,省婚姻收(送)养登记服务中心已注销,省民政厅机关劳动服务公司和省福利企业公司均已划转,目前凌家湖农场注销划转工作正在推进。二是加快推进凌家湖农场注销工作。2019年6月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凌家湖农场、原安徽省外流人员安置农场农业用地移交方案》。8月底,省农科院、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了对凌家湖农场固定资产、债务债权的清产核资。10月23日,召开了职工大会,依法解散凌家湖农场。11月1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解散并注销农场。三是进行注销公告。按照法定程序,目前定远县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公示公告注销,待公示期满后,正式办理注销手续,实现与省民政厅的脱钩。

(43)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规矩意识。加强对福彩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2017年6月后,没有再代收过彩民捐款,捐赠款项分别于2017年5月和2018年3月转省慈善与社会福利协会。二是主动提供服务。为满足部分中奖彩民积极参与支持慈善事业的要求,在中心窗口制作公益告示牌,提供公益慈善组织的联系方式,着力做好彩民爱心捐款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发放奖金的追缴力度。四是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福彩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到以制度管事管财管人。五是深刻反省检讨。11月25日下午,厅领导对福彩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

(44)针对机关借调人员清理没完成问题

一是加大借调人员清理力度。5名借调人员中,3人已回原单位工作,1人已调入机关工作,1人因原单位职能萎缩在厅办公室帮助工作,下一步拟结合厅属事业单位优化设置,重新安排其工作岗位。二是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岗位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通过考录、遴选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做到人岗相适,保证工作力量。三是进一步畅通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双向交流,推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45)针对机关办公楼二路供电问题未整改到位,回应干部群众关切不够的问题

就机关办公楼二路供电问题,我厅曾多次与安徽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解决,但对方拒不配合。2018年11月,我厅向庐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2019年4月,庐阳区法院下达判决书,要求国泰公司履行二路电源的施工义务。国泰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8月30日,合肥中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我厅正在协调配合法院,推进执行工作,尽早解决二路供电问题。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政治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厅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制度执行,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仰,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加强党性锻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到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以“见底清零”为目标,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以“两个责任”为准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持严实作风,始终保持纠正“四风”的韧劲和恒心,着力解决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始终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四)以成果转化为动力,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推进器,推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开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5606178,邮政信箱: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99号省民政厅1515室,邮编:230041,电子邮箱:mztjjdw@163.com。

上一篇:安庆: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下一篇:安庆:市领导牵头约谈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