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宁县纪委监察局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切实以良好的党风带动全县政风、行风转变,决定对全县2015年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此次监督检查动真碰硬,凸显以下特点。
一是范围广。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涵盖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同时对上述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内容广泛,重点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六条”、县委“二十条” 以及县下发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认真督查,不留死角、不遗余人,实行拉网式全面大扫除。
二是形式多。监督检查行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信访核查等诸多有效方式开展,暗访不定期进行,地点随机确定,对特定领域、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等,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受理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密切关注网络等媒体的群众舆论,做好舆情收集和处置工作。坚决避免走过场,走形式,一阵风。
三是时间长。为保证督查行动治顽疾,出实效,该县纪委监察局充分论证,科学安排时间节点,自2015年4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历时八个月,包括全面自查自纠、集中监督检查、巩固工作成果等阶段,每个阶段均安排具体工作,分别由不同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并形成成果。督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保持优良作风新常态。
四是要求严。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切实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竖起来,并使之常态化、长期化、长效化,坚决避免出现棒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现象,严肃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让党的政治纪律成为硬约束,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对督查组成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严令禁止违反工作纪律。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贯穿监督检查整个过程,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改作风,真正解决思想上的问题、革除作风上的顽疾。
五是追责厉。督查行动中对踩“红线”、闯“雷区”者,实行零容忍,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问题严重的,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将问责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同时对督查组及工作人员在督查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弄虚作假、瞒案不报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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