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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25 08:48:47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7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24日,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认真分析,深挖问题根源、紧扣问题实质,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14个方面33个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梳理59条症结原因、71条整改措施,每周督查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全程挂图整改、定期对账、完成销账机制,3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

(三)强化举一反三,提升工作质效。强化整改的政治担当,坚持思想破冰全面改,举一反三深入改。对问题分类施策,深挖问题根源,既立足当下整改落实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抓好体制机制完善。着力提升整改的政治效果,坚持系统观念、质效并重,把巡察整改与工委各项工作贯通起来,推进标本兼治,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要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党建品牌创建有短板问题

(1)针对“党建品牌”特色亮点不突出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中旬对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二是市监局机关党委在全县2022年度组织工作会议上就党建品牌建设作交流发言。交通运输局在“学习强国”APP发表题为《“党建+”点燃交通运输“红色引擎”》的宣传文章。税务局在人民网安徽频道发表题为《“延乔魂·税务行” 党建引领税徽闪耀》的宣传文章。

(2)针对“模范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制定“模范机关工作责任清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重点工作指引”等工作文件。二是评选出6个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2.日常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

(3)针对教育培训未充分开展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14日-16日在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县直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除集中培训外还安排人员到部分单位开展专题业务辅导。二是2022年度,县直机关216个基层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教育2769次,2486名在职党员集中培训时间达到32个学时。三是2023年为县直机关3480名党员统一印制了《党员学习笔记》和党员“政治生日贺卡。

(4)针对基层党组织业务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2023年2月及时调整各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片。2022年下半年以来,工委各班子成员到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现场指导约90人次。二是在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县直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班,66个党组织组织委员参加培训。三是对66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党建工作督查,此次督查既是一次工作检验,又是一次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并要求及时整改,形成闭环。

3.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不规范问题

(5)针对县直机关工委对县直部门2021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进行考核,其中组织工作和政治建设考核均不符合考核相关要求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怀办发〔2022〕4号)《中共怀宁县委办公室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2年度县直部门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今年考核的依据。二是工委书记亲自抓2022年度考核工作。依据2022年度党建工作督查结果和日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了评分结果并上报县委组织部。

4.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问题

一是运用第一种形态与时任石牌税务分局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对涂改会议记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的通知》(怀组字〔2022〕56号),强化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审核。2022年在联审阶段,取消一名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对象发展党员资格。三是在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上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培训。

(7)针对材料审查不严格问题

一是已核实清楚石牌税务分局党支部召开2次党员大会吸收潘某某为预备党员的原因。二是对2022年发展的32名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了一次“回头看”集中核查,确保工委审查意见均规范填写并加盖公章。

(8)针对审议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党员的方法步骤、工作要求。二是2022年11月以来,工委召开了6次会议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对22名预备党员转正事项和28名预备党员接收事项进行了逐一审议和表决。

5.党费收缴、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9)针对党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在工委会议上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发〔2017〕5号),进一步明确了党费收缴管理的各项规定。二是2023年1月对2022年度党费测算表审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核,确保测算结果无误。

(10)针对党费存在“舍零取整”情形问题

一是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党费收缴的管理规定。二是市监局党委已将少测算的680.87元党费补缴至工委党费账户。三是已按照要求对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2023年度党费测算表进行测算,并加盖审核章。

(11)针对党费专户未建账,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党费专户建账并安排汪璐同志负责。二是加强党费专户的管理,要求党费支出需经主要领导签批。

6.工作作风不实仍有发生问题

(12)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

一是由纪工委书记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会议记录。二是2022年,县直工委机关党支部召开了4次党员大会,1次组织生活会,12次集中教育学习,12次支委会会议,均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了记录。三是修订完善《县直工委议事规则》。

(13)针对档案管理有风险问题

一是已对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二是已修订《县直工委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档案由专人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4)针对财务移交制度未落实问题

一是明确了财务工作由专人负责。二是负责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财政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三是2023年2月财务工作人员变动已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了移交手续。

(15)针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一是完善《县直工委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二是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秘〔2020〕117号)文件,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强化领导干部、财务人员专款专用意识,强化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防范意识,规范单位财务运行。

(16)针对违规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怀宁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财国资〔2017〕251号)文件,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工委2022年以来采购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经查,未发现类似超标准采购情况再次发生。

8.工会财务核算混乱存在坐收坐支现金现象且超标准列支工会会员福利费问题

(17)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转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会计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庆工发〔2021〕51号)文件,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健全报账制度,强化联审制度,严格把关报账手续,从严做好机关财务核算,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8)针对坐收坐支现金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县直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9)针对超标准列支工会会员福利费问题

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列支的福利费属于延期报销,记账不够明晰。工委工会未超标准列支工会会员福利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落实县委“三定”方案不到位问题

(20)针对内设机构人员未明确问题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按照干部任免规定程序任命组宣室、办公室主任。

(21)针对部分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县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二是2023年2月及时调整分工,明确各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三是拟定于2023年4月开展2022年度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并开展专职副书记年度考核工作。

10.县直机关纪工委履行职责有缺位问题

(22)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2022年11月,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督查,重点监督检查班子建设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基层党组织标准规范化建设、“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等,并将督查反馈意见函告各基层党组织,要求限期整改。

(23)针对执纪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安排纪工委负责人到县纪委审理室参与案件审理工作。2022年度纪工委独立协审案件4件,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二是加强廉政教育。2022年以来结合入党谈话、集中宣誓对32名新入党同志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引导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下属党支部相关同志提醒谈话4人次。

(24)针对“三转”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学习《关于开展对乡镇纪委“三转”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怀纪办发〔2017〕21号)文件中关于“三转”的要求。二是按照干部任免规定程序任命办公室主任。工委会议研究调整财务工作负责人员。

11.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25)针对党组织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2022年以来,县直工委机关党支部已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5次。三是对长期居住外地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及时寄送学习材料并加强线上学习。

(26)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效的通知》(庆组字〔2022〕102号)。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2023年2月9日县直工委机关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党组织生活不流于形式走过场。

(27)针对党员活动日开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在支部会议认真学习庆组字〔2022〕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效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党员活动日要求,每月10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三是制定《县直工委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党员活动日计划》,目前已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

12.民主评议党员及星级评定不规范问题

(28、29)针对评议过程不严谨、评先结果超比例问题

一是在支部会议认真学习庆组字〔2022〕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效的通知》。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责任心。三是县直工委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

(30)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星级创评等工作进行业务辅导。二是将民主评议程序和要求列入各基层党支部学习内容。三是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规范报送2022年度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整改重新报送。四是将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督查内容。

13.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31)针对巡察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召开工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意识。二是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现象,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三是本次巡察再次指出的“‘三转’工作落实不够彻底、资金支付不严谨等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32)针对财政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未落实长效机制问题

一是已按照要求补齐相关手续。二是修订完善《县直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由纪工委牵头每半年对记账凭证规范性进行一次检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树立政治自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县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纪工委落实好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整改。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中的,全力以赴抓到底,一心一意求实效;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思想转变,以整改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以整改促工作、以创新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11128;邮寄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县直工委;电子邮箱:hnxzg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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