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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6:26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10日,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县残联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针对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纳入整体整改统筹推进。

二是强化整改调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8次调度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责任股室、直属单位细研、细查、认真整改。主动向县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3年3月份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9次,核心内容在党组会上开展学习8次。二是2023年5月15日党组会研究制定《县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6月5日支委会研究通过机关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三是2022年12月29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研讨;2023年3月份以来,开展研讨5次。

2.针对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统战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2023年5月15日党组会研究制定《县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6月5日支委会研究通过机关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将统战工作有关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二是2022年1月10日、2023年6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学习。

(2)保密规定执行不到位。

一是2023年3月以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3次,2023年7月28日,开展保密制度和业务学习,提升保密意识和能力。二是涉密文件均规范登记管理,并存放于保密柜。

(3)安全工作抓得不牢。

一是修订完善《怀宁县残联安全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8月份对辅具仓库阁楼楼顶进行修缮,并对阁楼积压的辅具部件进行清理,组装18件、报废5件。三是巡察期间思语残疾人康复中心已更换一楼门锁,巡察后对监控进行了升级优化,视频数据可保存三个月。四是通过小区微信群、上门做工作等途径,做好机关大院消防通道疏通和文明养犬宣传引导。

3.针对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举措不实问题

(1)宣传教育深度不够。

一是2023年结合残疾预防日、爱眼日、全国助残日等开展系列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活动8次。二是全国助残日期间,8个残工委成员单位参加大型助残活动。2023年在各残工委成员单位的支持下,募得助残款物16.9万元。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与残疾人及其亲属面对面等方式,宣传残疾人工作“一法四条例”。

(2)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性不强。

一是2023年3月以来,开展残疾人电商直播、面点技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133名残疾人及亲属参加了培训。二是培育了1家残疾人培训机构--怀宁县乐邦社会职业培训学校。三是2023年9月28日党组书记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

(3)残疾儿童康复监管机制运行不力。

一是7月14日-16日,思语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康复教师技能培训,3月份以来已招聘5人。二是思语残疾人康复中心在课程设置上增加课外活动课,提高残疾儿童身心健康。

(4)落实惠残助残政策不到位。

一是2023年儿童矫形器及辅具适配42人,均严格评估、审核。二是残疾人程某某、汪某某各多发一个月的生活补贴80元已分别于2023年3月、7月退还乡镇民政办。程某某于2023年7月21日换证,汪某某于2023年7月26日申请自愿放弃换证。三是截至2023年10月31日,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新增507人,核退840人。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判决县残联2000年建设的临街商住楼由购房人承担土地出让金,2023年7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是协助商住楼住户办理房产证,截至2023年10月31日,25套房产已办理16套房产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收文、发文不规范。

一是新制定《怀宁县残联收发文制度》。二是2023年5月29日邀请县委办专家来县残联开展文电业务培训。三是党组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2)审核审批不严谨。

一是严格执行宜残联〔2022〕41号文件中的残疾人证到期前提前六个月告知制度。二是2023年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严格把关,确定296名残疾儿童符合救助条件并进行救助。三是2023年严格审核并按程序发放残疾人辅具356件。四是党组书记对康复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为民服务不务实。

一是2023年全国助残日期间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和惠残政策宣传动漫视频,通过县残联微信公众号、今日怀宁视频号等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高惠残政策知晓率。二是2023年5月份集中开展2次上门评残服务,共为110名肢体和33名精神对象做出残疾评定,方便残疾人办证、换证。三是党组书记对综合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6.针对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3年7月28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对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进行强调。二是2023年以来对外信息发布均按照“三审制”,由拟稿人、二级机构负责人、班子成员审核签发。三是2023年7月对2023年所有发布信息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

7.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已补齐相关资料。二是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公务接待有关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四单合一”,严格落实审批签字手续。

(2)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

一是坚持所有出差均先审批、后出差。二是严格按照《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审批管理,财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均审核把关。

8.针对执行财务规定不严问题

(1)资金支付不合规。

一是2023年9月对相关票据未加盖发票方财务章的问题进行了完善。二是补充了文件依据(宜残联〔2021〕36号文件),并完善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

(2)报销手续不规范。

一是2023年9月前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2023年7月28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财经有关制度,并在经费报销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落实签字、审批手续。

9.针对工程建设及货物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于2023年7月完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及货物采购软件资料。二是2023年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已纳入安徽省50件民生实事,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涉残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办〔2023〕33号)文件执行,并加强对第三方方案设计的把关。三是党组书记对教育就业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2023年7月28日在党组会上学习县委“三重一大”有关文件。二是2023年3月以来的党组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参会监督。

11.针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2023年5月、9月专门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党组对群团工作的领导,2023年9月28日党组会对县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县妇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推荐代表进行研究。三是规范做好党支部各类计划、总结,2023年初支委会研究通过党员活动日活动计划、党员学习年度计划等,2023年9月21日党员大会通过主题教育学习计划。

1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3年8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二是2023年8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6条。三是2023年10月,到党建模范机关学习。四是2023年3月以来,班子成员上党课3次。

13.针对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明确一名党建助手。2023年6月支部换届注入新鲜血液,优化支委会结构,对党建资料进行检查规范。二是2023年9月21日在党员大会上,党员何某及党支部书记分别就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作公开检讨。

14.针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佐证资料进行了更新。二是2023年9月对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进行了完善。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查整改成效

一是持续抓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县残联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再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32442;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3号;电子邮箱:hnxclsw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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