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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6-27 08:18:17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为抓好县委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成立县发改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整改其中13个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领办具体整改任务。及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召开党组会和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8次。结合主题教育,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怀发改党组〔2023〕14号)。按照立行立改、重点突破、长期坚持的原则,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项32个问题制定82项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月推进机制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一月一报告”,每月滚动更新,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加强项目综合统筹。

(1)加大项目储备。一是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论述,增强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抓好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和储备,及时将新入规的优质企业纳入战新库。战新在库企业由2019年56家增加到2023年底85家,2024年新培育8家企业,在库企业达到93家,储备战新项目22个。

(2)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一是积极申报自主创新政策资金。县发改委负责申报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奖励”共获得资金6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023年共争取656.16万元支持企业项目,2024年申报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6个,制造业融资贴息项目3个,获得资金56.6万元。三是做强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远大轴承获批2023年我市唯一的省发改口揭榜挂帅项目,在2023年绩效评价中,怀宁县精密轴承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两个年度连续获得全省优秀等次。

(3)加强特色小镇项目后续监督引导。一是加强对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建设的督促指导,督促石牌镇按照评估要求进一步补缺补差。石牌镇2023年举办了大型文化活动3场,与省徽京剧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戏曲特色小镇知名度和吸引力。加快推进特色小镇配套设施建设,正在实施老街景观风貌优化提升工程,徽班博物馆投入试运营,推进石牌老街招商运营已列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加强与省发改委对接沟通,做好2024下半年复审评估准备。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黄墩、马庙特色小镇项目监督引导工作,2023年黄墩蓝莓特色小镇获得全省特色小镇评估“优秀”等次。

(4)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是根据方案和开发难易程度,分类分批有序推进。截止2023年底,新增并网规模136.68兆瓦,超额完成119兆瓦的试点任务目标。二是做好项目备案管理,有效解决光伏项目建设遇到的堵点和难点。截止2023年试点期结束,县级累计备案屋顶光伏项目约16.8兆瓦。

(5)大力争取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项目资金。一是积极谋划储备、申报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谋划储备教育文旅医疗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12个。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3年,怀宁经开区物流园成功获批省第七批示范物流园区资金120万元;2024年,2个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6500万元。

2.加强价格督查管理。

(6)完善价格督查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机关业务大讲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将前期未整理的督查资料和台账进行归档,针对发现的问题印发督查情况通报。三是制定《怀宁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完善价格督查工作机制。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推进“信易贷”平台认证工作。一是牵头制定《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信易贷”平台企业入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压实各乡镇工作职责,做好咨询服务与工作提醒,累计印发工作提示、通报17次。二是编印《“信易贷”企业入驻指南》,指导企业入驻平台。截止2024年5月,我县“信易贷”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占比27.34%,已超额完成下达的25%任务目标。

(8)推进“双公示”工作。一是印发《安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和工作提示等,加强“双公示”信息上报宣传引导,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信用办来怀开展专题培训,据安庆市信用办最近一次通报,我县迟报、瞒报率均为0。

4.加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

(9)强化审批事后监管。一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备案表备注、审批文件提示、发放告知单等书面方式对所有项目信息报送提出明确要求,对60余个项目进行再提醒,国建悦美府一期、二期等项目开竣工信息已报送。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3月18日结合标后履约检查现场对怀宁中学学生公寓、食堂等改造工程和县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开展了现场督查,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对11个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

5.加强重点项目统筹协调。

(10)加快项目推进。一是加强重大项目调度会商。2023年共组织召开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星期六会商会35期,完成交办事项169条。29个省集中开工动员项目开工率100%,居全市第一,纳统率96.6%,居七县(市)第一。二是坚持“双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民生项目点实地督查,星拱小学和书香里旁公共停车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底全面完工,增加停车位119个。

(11)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一是逐月调度以工代赈劳务报酬进度10次,秀山乡以工代赈项目2023年12月底已完工,已按要求将劳务报酬发放到位。二是将劳务报酬公示时间进行调整,督促秀山乡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核实劳务台账,采用电话抽查的方式每月抽查核实2次,目前,省以工代赈系统内台账信息已经市发改委审核合格。

6.加快推进人防工程建设。

(12)推进规划落地实施。一是严格落实《怀宁县城区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2017—2030年),认真谋划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在建人防工程早日验收备案,截止2024年5月我县竣工及在建的人防工程达56个,总建筑面积22.97万平方米,达到2023年远期规划目标,远超过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11万平方米。二是加快推进县产教园项目人防专业队工程的建设力度,经过多次现场督查,预计2024年底人防专业队主体工程能完工,2026年底能竣工投入使用。三是结合县内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从实际出发认真谋划我县人防指挥工程,力争早日立项。

7.树牢争先创优意识。

(13)积极争先进位。一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制定“黑榜”整改方案并提请县委、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推进末位经济指标整改,2024年一季度怀宁县荣获全市经济运行“红榜”单位。二是加强机关内部建设。2023年12月底已向省发改委推荐1个研究成果参评;2024年委内有3个课题参加了全省发改系统青年论坛;县发改委荣获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5人获得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称号。

8.重视学法工作。

(14)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二是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委2023年度普法计划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了普法宣传、学法活动等重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将开展法律学习内容列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学习2次。

9.重视统战工作。

(15)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一是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统战工作列入第四专题重点学习。二是将统战工作学习教育纳入机关党支部和省储库党支部2024年度“三会一课”和集体学习计划,各支部先后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三是制定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度,把统战工作列为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重要内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10.杜绝形式主义。

(16)加强公文管理。一是印发《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文工作制度》,并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培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促进办文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对巡察以来的发文登记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文号重复使用、空号等不规范现象。三是对办公室及投资科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对办文工作加以提醒、提出要求。

11.提升监督执纪业务能力。

(17)促进监督执纪规范化。一是对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不规范问题进行纠正,对有关案卷重新整理,按要求规范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的监督执纪案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性文件,提升卷宗立卷归档规范化水平和监督执纪业务能力。

12.履行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职责。

(18)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参与度。一是已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到公管科,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二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评委抽取等环节的监管。先后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次,检查项目30个,及时要求23个项目招标人依法依规发布澄清;在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安庆市公管局统一安排的交叉互查中,我县未发现问题。三是加强视频监测,先后4次查看评标、开标现场。

(19)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主动监督检查频率。一是制定方案,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次,检查项目30个,及时要求23个项目招标人依法依规发布澄清。二是加强履约现场和交易现场联动,开展标后履约检查4次,发现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印发《2024年度怀宁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每年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2024年4月,抽查代理机构4家、代理项目4个,发现部分项目签名不完善问题,已整改完毕。

(20)妥善处理好投诉问题。一是加大对招标文件抽查频次,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次,检查项目30个,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招标(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评审人选资格确认和委托程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要求。三是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力度,督促招标代理机构高效处理异议,受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方面投诉1起,已处理完毕。

1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21)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完善采购合同、明细清单等相关凭证附件。二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根据发票、清单金额及时补录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党组于2023年12月23日集中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22)规范差旅费报销。一是依法追回违规资金,超标准报销住宿费528元已退回到单位账户。二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财务费用报销、公务卡使用等制度规定,组织单位没有公务卡的职工集体办理了公务卡。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财经纪律。

(23)规范招商引资支出。一是梳理招商引资相关支出,完善了招商引资招待支出无经手人签字、公务接待呈批单未加盖单位公章、发票未盖章等财务手续。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怀宁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实施细则》,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4)规范其他支出。一是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广告费等报销费用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如何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尤其是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和财务支出的报销,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14.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25)核销历史挂账。一是核实挂账情况。经核实,两笔欠款发生时间均在九十年代初,相关公司已倒闭注销多年,且相关当事人已去世,两笔款项已形成呆坏账。二是严格按照政办秘〔2020〕28号文件规定,2024年5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5月9日已将申报处置材料递交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待审核通过,按程序予以核销。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5.严格按规定开展党组织活动。

(2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格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组织各支部专题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增强抓实党员教育和廉政教育的思想自觉。二是把廉政党课列入2024年度“三会一课”计划,严格执行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制度,2024年机关党支部和省储库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三是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政治自觉,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了2024年1月26日党员大会,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6.提升党务业务水平。

(27)规范发展党员记录。一是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熟练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党员发展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按规定真实准确记录发展党员信息。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印发发展党员规程和有关会议模板给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与组织委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28)严格执行派员列席制度。一是专题学习《怀宁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规定,熟练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与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严谨做好发展党员会议记录。

1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9)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党内法规,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2021年至2022年委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受处分情况,进行警示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教育制度,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11次。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8.统筹推进各轮巡察整改到位。

(30)推进市委人防巡察问题整改到位。一是积极督促三环御景小区、骏景苑小区、金域华庭按要求完成全部问题整改。二是对全县人防工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6个人防工程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完成整改。三是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转发《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国动办综〔2023〕14号)》做好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维护。四是对人防工程质监站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31)巩固上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二是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完善了2022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并做了自我检讨,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开展了2023年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三是制定了《县发改委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制度》,在委机关各科室各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分析,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坚持常抓不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部分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紧扣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在立行立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完善规章制度。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规范机关内部运行管理,塑造勤政为民、工作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续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4619811;邮政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政府综合楼8楼;电子邮箱:hnfgwzh163.com。

中共怀宁县发展改革委党组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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