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中共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08 13:08:06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县城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深化认识,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要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部门整改推进调度会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制定整改方案,围绕巡察指出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制定52项整改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保障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会议5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问题任务,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到位,挽回经济损失53.001807万元,追责问责5人,建立完善制度3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督办事项

(1)持续推进上级部门督办事项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执法大队、市政处、园林处等开展理论学习3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园林处联合高河镇政府对骑龙南街、骑龙北街进行现场踏勘,召开综合治理协调会,组织文明创建宣传;开展骑龙南街、骑龙北街专项整治1次,清运垃圾3车,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0余起。高河镇稼先路264号门前占道搭棚经营问题已责令整改,后续开展回头看5次,未发现违规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督办事项,2024年已完成县委督查室等部门交办事项19件,完成“12345”热线投诉派单703件,均得到满意回复。四是加大巡查力度,2024年前三季度针对市容市貌问题立案42件,处罚共计7450元。五是制定考核制度,出台《怀宁县城管协管员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对市容管理人员严要求、强管理。

2.持续强化城市日常监管

(2)强化市政巡护监管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市政处、执法大队组织理论学习共2次。二是强化市政巡护,今年以来,市政处排查并整改市政道路路面破损18处、公益广告牌破损20余处,执法大队排查整治市容市貌问题共计19600余处。三是优化考核细则,市政处明确要求巡护单位每天记录巡护日志并及时上报问题,严格按照合同中考核表内容对巡护单位每月按时进行考核。今年以来,市政处对路桥、路灯巡护单位各考核10次,共发现市政管养问题50余个,均已完成整改。

(3)强化环卫监管考核

一是加强对乡镇日常巡查的频次,确保每个乡镇每月不低于一次,建立健全了日常考核台账,作为考核扣分依据。督促金沙田公司加强日常运营服务管理,1-9月共清运农村生活垃圾41575.83吨,更换城乡破损垃圾箱桶1557个,其中高河镇更换71个、月山镇更换229个、黄墩镇更换110个,其他乡镇更换1147个。对凉亭、公岭中转站、公厕日常督查共6次,督促属地政府和金沙田公司加强监管考核和日常管理,作业质量及管理成效都得到极大提升。二是强化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监管考核,重新设计了乡镇月考核评分表,增加了乡镇监管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及作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签字环节。加大了对乡镇每月考评情况的审核把关,环卫处派专人负责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局分管领导再最终审核,对于平时监管考核不到位,月考核评分表未依据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打分随意、签字不到位、日常工作台账不完善的乡镇,责令及时整改。要求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落实日常监管考核、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监管考核台账,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纳入县对乡镇的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切实提高各乡镇的日常监管水平和作业质量,并落实常态化。三是优化考核制度,重新修订印发了《怀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质量和目标考核方案》,调整了乡镇考核权重和社会评价考核方式,乡镇考核权重按县城管局30%、乡镇50%、社会评价20%的比例进行,各乡镇社会评价自行组织,县城管局汇总考核结果,做到了按各乡镇规模和考核结果及工作质效进行差异化评分;加强考核结果审核,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从第一季度起据实调整了季度考核扣款基数,将县城管局考核、各乡镇考核和社会评价结果综合计算各乡镇季度得分,将考核结果与各乡镇服务费直接挂钩,从而使服务费支付核算更加合理精准。第一季度考核总扣款271662.22元,第二季度考核总扣款240837.43元。

(4)强化园林绿化管养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园林处党支部开展管养业务培训2次。二是推进现场整改,自2024年1月份以来,通过巡查并整改涉绿问题8个。三是强化爱绿护绿宣传1次。四是完善管养考核制度,优化《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管养考核标准》,将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纳入月度考核,督促绿化养护公司提高养护水平,2024年前三季度考核扣款共计8454元。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城区及开发区公共绿地日常巡查次数由每周至少二次调整为每周至少三次。

3.统筹谋划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

(5)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谋划,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积极参与执法培训,今年以来,执法督察股参与执法培训共2次。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智慧城管派单,每周形成分析报告,2024年1月至9月城管预警处置事件累计8048起。三是制定督查制度,印发了《怀宁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督查制度(试行)》,共开展二次督查,发现问题41个,形成督查通报,各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6)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县城管局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1次。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县城管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专题学习研究,2024年1月以来,县城管局党组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将长期坚持。

5.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7)坚持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市政处、环卫处组织对《招投标法》等理论学习3次。二是开展项目核查,经查怀宁县生活垃圾应急中转堆放场(月山学田)清场项目招投标成交结果公告中3名评委与专家库抽取结果表不一致情况,是由于代理公司在公示时套用之前模板,审核把关不严,环卫处已出具情况说明;市政处对怀宁县城区沥青路面维修工程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已约谈代理公司招投标部负责人,并形成调查报告。三是开展专项排查,局属各单位对2017年以来各招标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招投标问题。

(8)坚持规范项目开工及验收审批程序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园林处组织4人次参加城建档案法规宣贯培训。二是开展项目核查,园林处对怀安河公园及独秀公园景观照明维修工程档案资料进行了核查,经查阅档案资料发现,决算审核单位提交的决算审核报告附件中的竣工验收单复印件验收日期未填写,但在归档的竣工验收单原件日期齐全,电缆铺设等6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意见、各方代表签字及具体铺设长度均填写完整,系决算审核单位业务人员装订失误导致,已出具情况说明。三是开展项目资料管理排查,园林处对2022年10月份以来的2个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问题。

6.坚持规范费用支出

(9)严格执行费用支出规范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局办公室组织《怀宁县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系统性业务培训1次。二是开展项目核查,开展项目核查7个,已追回多支付税金1614.42元;经查,2022年夏季园林处对养护公司工人开展了送清凉活动并现场拍照留存,园林处根据留存照片完善了领取清单;局办公室已督促维修单位提供了2023年1月、2023年3月维修费用结算清单;针对2022年9月支付政府路口及市民广场大型户外广告牌维修及更换画面工程款3.81万元、支付家电商城违建拆除费用2.09万元,均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甲方现场签证的派工单和验收资料,2022年7月支付公益广告制作费7.79万元,项目未履行比价询价程序,直接委托实施共三个问题,经查由于三个项目均为县文明办派单,时间紧、任务重,故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执法大队已出具情况说明。三是开展专项排查,局属各单位开展费用支出专项排查,未发现问题。四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执行审批及支付手续。

7.坚持规范资金资产管理

(10)强化资金资产管理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市政处组织资产管理制度理论学习1次。二是开展核查整改,开展项目核查2个,已出具核查报告,市政处将路灯被撞赔付款9000元已存入非税账户,将2023年2月购买档案室密集架的费用已计入固定资产,并补齐了前期的折旧费用。三是开展资金、资产管理排查,市政处对单位2024年以来其他资金、资产管理台账进行排查,未发现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坚持规范大额资金支付经党组会议研究

(11)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付经党组会议研究规范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局党组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学习2次。二是开展资金支付情况核查,形成核查报告。经查,劳务运输项目费用,是在2022年7月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9月15日支付,2022年1月没有研究该事项,已出具情况说明;针对2022年7月支付办公用茶费用、2023年5月支付执法服装费用,均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经查发现执法服装费用已在前期党组会议明确,因此支付时没有重复上会;办公用茶费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核查属实,已问责。三是开展专项排查,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排查8个,未发现问题。

9.坚持规范换届选举

(12)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范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各党支部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制度学习3次。二是规范开展选举,2024年1月30日执法大队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星级评定和党支部书记测评,均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发放选票全部回收整理归档,评定结果均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确认。三是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办法和考核细则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10.坚持规范组织生活会

(13)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规范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各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6次。二是规范组织生活,执法大队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42次,机关党支部29次。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执法大队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带头做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批评意见20条;2023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做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与其他党员依次做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坚持规范星级创评

(14)严格执行星级创评规范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执法大队党支部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理论学习1次。局党总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上廉政党课1次,组织党员干部40余人前往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签订八小时外承诺书90余份。二是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对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一律不评优评先。三是规范星级评定,执法大队党支部严格按要求落实2023年度星级评定,明确因醉驾受到处分的党员不参加星级评定。

12.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15)严格规范会议时间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局党总支开展党建专题业务培训1次。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局党总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1次,检查整改会议记录问题3个。

(16)严格规范会议记录

一是组织培训学习,局党总支开展党建专题业务培训1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党组书记抽查党组会议记录3次,未发现相关问题。各党支部书记抽查支部会议记录本5次,未发现问题。三是举一反三,2024年执法大队党支部规范记录“三会一课”组织活动42次。

13.坚持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17)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机关党支部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学习1次,局党总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交流1次。二是举一反三,规范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程序发展党员1名。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4.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整改

(18)坚持抓紧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开展理论学习,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1次,局党总支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监督检查1次,检查整改会议记录问题3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局党总支开展党建专题业务培训4次。三是严格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2024年各支部党建联系点领导到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指导6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各项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政治标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二)推动建章立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提炼巡察整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制度规范,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坚持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持续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调度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整改到位。

(四)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促进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促进发展的实效,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到位,加快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62300;邮政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金瓯商务大厦1915室;电子邮箱:1713649398@qq.com。

中共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11月

上一篇:中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中共怀宁县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