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庆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怀宁县委批准,怀宁县监察委员会对怀宁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职工陈宇峰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陈宇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多次索要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数额巨大;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陈宇峰身为公职人员,毫无法律意识,胆大包天,恣意妄为,以权谋私,把工作岗位当成个人敛财的工具,把服务对象当提款机,先放款后补办手续,操作规程形同虚设,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有资产损失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怀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